为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根据教务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药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答辩准备阶段
1、成立医药学院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
组 长:王飞娟
副组长:韩小娟
成 员:贺新怀 徐小平 雷国莲 赖普辉 赵花云 陈革豫 王 青 张玩涛 宋艳丽 郭 杨 郭宇聪
2、答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负责人:冯文慧
成 员:各答辩组组长、郭宇聪
(1)办公室设在教学办,主要负责2024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安排、组织、协调与检查。
(2)提前安排布置好答辩教室环境,门口张贴答辩分组安排表,室内贴好答辩条幅,桌面摆设答辩组人员桌牌等。组织人员安排答辩前的工作,检查各小组会场布置情况,确保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3、成立纪律监督组
负责人:李东豪
成 员:冯文慧、田俊武
学院监督电话:029-33814585
学校举报电话:029-33814505;电子邮箱:196093079@qq.com
4、学生答辩前准备
(1)参加答辩的学生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答辩准备。
(2)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需准备好以下纸质版材料: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按照答辩老师人数进行准备)、指导教师评分表(1份)、评阅教师评分表(1份),交给答辩秘书。答辩PPT电子版(PPT或PPTX格式)提前1天发给答辩秘书。
5、学生必须于2024年4月13日前在论文系统中提交定稿,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6、2024年4月13日前,学生须在学知网论文系统自行检测,其总相似比在20%以内(含20%)视为合格,超过20%的视为不合格。如不合格,立即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合格。
7、指导教师于2024年4月14日前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的填写。评阅教师于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分表》的填写。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1)毕业论文开题未通过者;
(2)毕业论文评阅成绩不及格者;
(3)论文检测超过20%者;
二、成立答辩小组
医药学院2024届需参加答辩学生1311人,按不同专业成立24个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1位答辩组长、3-5位专职教师和1位答辩秘书组成。详细安排及分组见附件。
三、答辩总体安排
1、答辩时间:2024年4月17日~22日
2、答辩形式:线下现场答辩
3、医药学院2024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总体安排表(附表1)
四、答辩组内分工
组长负责全面工作,每位学生由一位老师担任主答辩,两位老师担任副答辩,答辩组其他成员参与提问。论文指导老师不能作为主答辩老师,但可以做相关说明。各组秘书负责答辩记录,记录时应将学生陈述情况、老师提问和学生回答等答辩过程进行详细记载。学生答辩结束后,由主答辩进行小结。
五、答辩过程
1、根据学院安排,确定学生答辩次序,答辩组长宣读答辩要求。
2、学生根据本小组安排的顺序提前30分钟准备答辩。答辩时衣着整洁,使用PPT演示。每位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其中学生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回答控制在5分钟内。答辩小组在审阅学生论文并听取了学生的叙述后提出2-3个问题,提问原则上不超出毕业论文题目所涉及的内容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课程范围,难易程度适中。学生自述论文时要重点突出、论据充分;回答问题时要简明扼要、层次分明。
3、答辩结束小结
(1)本组答辩结束后,应由答辩组集体确定答辩成绩。答辩教师应根据每位学生答辩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认真填写《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要求现场评定,公布答辩成绩和需要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名单。
(2)对于答辩不合格并需二次答辩的学生,各答辩组应于2024年4月26日前,在不影响教学工作前提下安排二次答辩,同时将二次答辩相关资料上报教学办。
(3)学生需在答辩后三天内根据答辩小组提出的论文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论文指导老师认定终稿后上传系统,同时按照论文档案目录及管理要求整理好论文终稿及相关表格材料后交论文指导老师,论文指导老师检查无误后交本组答辩秘书,由秘书统一收齐后交教学办归档。各小组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后一周内整理好答辩记录及相关材料交到教学办。
六、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包括:
(1)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目录
(2)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3)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4)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6)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
(7)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分表
(8)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
(9)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10)毕业论文(设计)终稿
(11)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检测报告(原文对照报告)
(12)图纸、光盘等其他附件材料
七、答辩要求
1、答辩严格按学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和要求》有关规定执行。
2、各答辩小组应认真、详细填写答辩记录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
3、答辩教师必须准时参加本组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需提前两天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八、答辩成绩的确定与报送
1、由各专业负责人确定论文的评阅教师。指导教师不能兼任所指导学生论文的评阅教师。
2、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评定标准完成所有毕业论文的评阅,写出评语,给出成绩。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各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定稿完成情况,并结合现场答辩给出成绩,90分及其以下者以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作为最终成绩;90分以上者(10%左右)报学院答辩委员会,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认定优秀论文。
4、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主任召开会议,交流、讨论和审议本届毕业论文答辩情况,并审定优秀与不及格论文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