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医药学院依据 依据陕商院《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拨付2024年第一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陕教预〔2024〕13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拨付2024年第二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陕教预〔2024〕69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本学院严格按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经医药学院党政联席会评审小组审核、调查并联评,选出2023-2024学年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何紫藤等113名学生,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
11月12日—11月18日在全院范围内将评审名单公示5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投诉举报电话:029-33694212
医药学院
2024年11月12日